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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大连因受疫情未参加初级会计考试考生:统一退费

日期: 2021-08-05 15:31:32 作者: 赵枳壳

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

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通知

各有关考生:

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(大连考区)考试已经结束,受5月14日我省营口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,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,为保障考生的根本利益,我们按照《辽宁省考办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公告》,对上述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,给予退费处理,考生受理范围详见附件1。

1.办理时间

申请退费及现场审核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0日(周一至周六: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),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主动放弃。受理期结束后,统一办理退费。

2.办理地点

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(中山广场白玉街20号)103房间

3.考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

(1)身份证、准考证;

(2)考试当天,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(解除隔离证明、行程凭证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);

(3)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(行程凭证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);

(4)《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》。

4.政策咨询电话:96159

5.现场办理退费期间,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。

附件》》

1.辽宁省考办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公告

2.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

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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